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等工作部署,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发出《关于APP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APP运营者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尚有20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被通报的APP应在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及反馈工作。逾期不整改的,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切实维护APP用户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秩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恒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