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凝心聚力共同绘就美丽贵州新画卷。
2024年7月16日拍摄的铜仁市万山区朱砂古镇全景。叶顺强 摄
织密织牢制度之网
“通过!”
时间回拨到2022年12月1日,《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经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生态环境立法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作出《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相继修订和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省级地方性法规,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协同云南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截至2024年12月,全省共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139件,涵盖生态文明建设方方面面,有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快步走向法治化轨道。
2025年1月25日,在梵净山黔金丝猴研究中心拍摄的黔金丝猴。申逸恺 摄
持续强化监督刚性
“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这是去年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的情景。
省人大常委会各检查组重点围绕各地各部门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法律责任落实、配套法规标准制定情况等内容,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明查暗访、委托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全省9个市(州)“全覆盖”。
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是最好的“镜子”、最好的“标尺”。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介绍:“我们聚焦社会热点和民生关切,持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工作,最突出的是持续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等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从2012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紧扣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问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推动作用,连续12年组织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使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组织各市(州)人大围绕不同主题同步开展环保行活动,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持续汇聚各级人大参与美丽贵州建设的智慧和力量。
2024年5月26日拍摄的铜仁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夜景。叶顺强 摄
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要完善矿区生态修复的有关内容,包括规定完善矿区生态修复的原则和措施;要增强对生态修复验收的有关规定……”这是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贵州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调研,部分代表在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内容。
省人大环资委相关领导介绍: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
一组数字揭示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对美丽贵州建设的承诺:2024年组织全省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以“守护黔山秀水·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贵州环保行活动,全省各级人大共检查200余个点位;收集代表提出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100多条,共邀请8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
2025年1月22日拍摄的梵净山景区雨雾中的新金顶。申逸恺 摄
当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优势,点“绿”成“金”,让绿水青山实实在在转化为金山银山。
全国人大代表、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芹就是典型代表。长期以来,她带领当地村民把有300多种竹类、面积逾132.8万亩的竹林变成帮助群众增收、带动群众致富的“绿色宝库”和“生态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