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民间借贷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当前民间借贷领域的典型争议焦点,涵盖资金来源合法性、借贷关系认定、利率保护上限、债务承担主体等关键问题,为市场主体参与民间融资活动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维护金融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司法担当。

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现场
2025年度十大民间借贷典型案例要旨如下:
案例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案
张某将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共计41.54万元分四次转借给聂某,聂某又将款项转借他人赚取利差。法院认定,出借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案例二:亲属间大额转账性质认定案
黄某从祖父母账户中转取30万元,辩称为结婚购车的赠与款项,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赠与合意。法院认定,在无明确赠与意思表示情况下,亲属间大额资金往来不宜直接推定为赠与,综合判断后认定为借贷关系。
案例三:微信非实名账号借款案
朱某向孙某实名认证但由吴某实际使用的微信号转账3万元,且明知该情况。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需同时具备款项交付和借款合意两个要件。出借人明知实际使用人而向其出借款项,应认定与实际使用人成立借贷关系。
案例四:共同借款责任承担案
张某、刘某共同向李某借款45万元并在借条上共同签字。李某仅起诉刘某一人要求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法院认定,共同债务中债权人可要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承担全部责任,尊重债权人选择权。
案例五: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案(一)
田某向庹某出借44万元,该笔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认定,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借款人庹某个人承担。
案例六: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案(二)
王某向曾某某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其与配偶刘某某的共同住房装修贷款。法院认定,虽借条仅有王某签字,但借款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七:非法债务效力案
周某与叶某在微信中记录赌博金额,后补签《借条》。法院认定,赌博过程中形成的债务违背公序良俗,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八:违法用途借款效力案
王某在赌博现场明知廖某借款用于赌博,仍向其提供8万元资金。法院认定,出借人事先知晓借款用于违法活动的,借贷合同无效,但借款人取得的款项应予返还。
案例九:利率保护上限案
何某与杨某约定,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后,按年利率24%再次计息。法院认定,“息转本”后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法定保护上限,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案例十:实质法律关系认定案
吴某化与吴某胜签订《入股协议》,约定吴某化不参与经营、只享有固定收益,同时签订《借条》。法院穿透表面形式审查,认定双方名为入股、实为借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雷苑表示,典型案例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了司法原则:一是严守金融安全底线,禁止违规转贷行为;二是规范亲属间资金往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三是准确认定借款主体,适应电子支付发展;四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尊重诉讼选择权;五是审慎认定夫妻债务,建立“用途导向”标准;六是维护公序良俗,坚决否定非法债务;七是规范利率计算,保护合理融资成本;八是坚持实质审判,探究真实法律关系。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雷苑点评民间借贷
雷苑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为市场主体参与民间借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有助于引导民间融资行为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导,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为构建健康有序的民间融资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