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让产业发展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所有农户,激发内生动力,成为基层关注的焦点。1月27日,省人大代表、从江县东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梁吉银提出建议,呼吁省级层面优化调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政策,推动政策从主要面向脱贫户、监测户的“身份倾斜”,逐步转向面向所有有发展意愿和需求农户的“需求导向”,以凝聚更广泛的乡村振兴合力。

作为扎根基层的人大代表,梁吉银在调研中发现,在推进产业振兴过程中,现有的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政策面临新挑战:当前各类产业补贴、项目扶持资金大多重点倾斜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而众多有强烈产业发展意愿的一般农户,却因“身份”限制难以获得同等的启动资金和抗风险支持,导致一些可行项目无法落地,发展热情受挫。
与此同时,随着乡村发展,部分一般户与脱贫户、监测户的实际生活条件差距已不明显。这种以“身份”为主要依据的资金分配方式,易引发“同村同条件不同待遇”的心理不平衡,甚至影响邻里和谐,给乡村基层治理带来潜在压力。
梁吉银认为,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共同富裕,优化资金政策是激发全体群众活力、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关键。为此,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一是推动资金政策“去身份化”。建议省级农业、财政等部门优化常态化帮扶资金导向,在延续对脱贫户、监测户必要支持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对一般农户的产业扶持身份限制。只要其项目符合县域特色产业规划、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均可申请产业到户奖补资金,并依据项目规模、带动效应等获得差异化补贴或信贷贴息支持。
二是建立“需求导向”的精准扶持机制。由乡村两级组织牵头,全面摸排各类农户的产业发展意愿、项目可行性及资金需求,建立动态“需求清单”。资金分配应综合考量项目增收潜力、生态效益及农户实际困难,对市场风险低、综合效益好、但资金筹措难度大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避免政策“一刀切”,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三是强化“干得多支持多”的激励导向。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明确“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原则。鼓励脱贫户、监测户与一般农户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方式抱团发展。对这类联合发展项目,可给予额外的资金倾斜和技术指导,促进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模式,有效凝聚乡村振兴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