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个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5日

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其中,贵州3个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习水县人民法院东皇人民法庭

金沙县人民法院平坝人民法庭

从江县人民法院贯洞人民法庭



上一篇:安顺中院邀专家为家长送上育儿“通关秘籍”

下一篇:关岭零工市场“驻厅”让求职就业更便捷

视频点播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