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贵阳高新区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到遵义市创新“企业管家”服务模式、为园区企业配备专属服务员全程帮办代办,这些微观切面,共同为贵州营商环境之“变”、服务之“优”、效率之“高”写下最生动注脚。
变字背后,是坚实的制度支撑。2026年7月1日施行的《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8章64条从法律层面破除“玻璃门”,用法治“硬尺”量出政务诚信“底线”。当制度保障和法治力量嵌入企业服务的优化,使营商环境从“政策优惠”进阶为“法治可预期”。
优在服务,更优在体验。从“扫码入企”管住权力任性,到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行政权力的“减法”换来的是市场活力的“加法”。在黔西市,执法人员没有“一罚了之”凉了创业心,而是将违规小作坊扶上合规正轨。这种既有“无事不扰”的克制,又有“有事必应”的温情,体现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人文底色。
效率之高,体现在企业真切的获得感。减流程、减时限、降成本,以“企业跑”变“政府跑”的主动姿态,真正把企业的“急难愁盼”当作“心头大事”来办。
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更是映照党员干部初心的“试金石”。实践表明,只有把企业的“心头事”当成政府的“案头事”,让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贯穿全过程,才能让经营主体真切感受到贵州是干事之地、兴业之地、成事之地,让创新创业的源泉充分涌流,为经济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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