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政策执行期限均至2026年12月31日。
在稳定就业岗位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可享受稳岗返还。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也可享受。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等支出。除劳务派遣企业需依申请办理外,其余参保企业实行“免申即享”,由经办机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资金。
在扩大就业岗位方面,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可获得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提升职业技能方面,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符合规定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与企业所属行业相符的职业或数字、绿色职业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申领补贴。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增加2次补贴,共计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