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将试行暗标评审,试行期三年。
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破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熟人效应”“人情干扰”等痛点难点问题。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试行暗标评审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暗标评审试点范围覆盖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领域的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EPC项目将根据情况逐步推行。
为确保落地不走样,文件对投标文件编制设定了“标准化”规则。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部分需提交PDF及原始Word双版本,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等可识别投标人信息。同时,统一规定了纸型、字体等格式要求,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800页。
一旦发现技术标违规明示身份,将直接按无效标或零分处理,从源头堵住身份泄露的漏洞。
在评审流程方面,将实行“明标初审+暗标评审”的两步法。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先审核资格与响应性,通过后,电子交易系统将对技术标进行随机排序并生成编码。评标专家需在屏蔽信息状态下独立打分,且明确规定暗标项目不进行现场澄清,一切阐述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泄露信息。